关于原实物收藏品交易平台收取仓储费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31日
【2021】发000003
尊敬的交易会员:
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交易场所清整工作的整体要求,北文中心原实物收藏品交易平台已于2017年5月31日整体停盘,挂牌藏品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退市。为了确保交易会员正常出金和提货,目前已产生高额的保管费用和交易系统运营成本。
根据实物收藏品保管方通知,其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收取藏品仓储费用,相关收费标准如下(未涉及藏品另行公告):
藏品类型 |
收费标准 |
|
1 |
金属钱币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2 |
纸币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3 |
明信片、邮票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4 |
珠宝、玉石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5 |
茶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序号 |
红木藏品 |
收费标准 |
1 |
4mm-8mm/颗 |
每交易单位0.001元/日 |
2 |
12mm-20mm/颗 |
每交易单位0.002元/日 |
3 |
牌类等挂件 |
每交易单位0.003元/日 |
如实物收藏品持有人仍不提货,保管方将按照上述公告标准收取仓储保管费,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救济措施,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不能提货等风险将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。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,请持有实物收藏品的交易会员尽快完成提货。
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,未尽事宜本平台有权修改和补充。若有调整,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告予以通知。如需咨询其他问题,请联系:010-87537696、97537697。
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实物收藏品交易平台
2021年12月31日